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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同學在離婚前認識了一個男人,不過她並非為了他而離婚,卻在離婚後男的不告而別
她花了八年的時間走出這段情傷,雖然當中也交往過男朋友,但始終無法擺脫午夜夢廻的陰影
因為她不明白曾經在她手心寫下"愛"字的男人為何離開她,雖然電話即時通都有
可她不曾打給他,因為她明白,要她捨棄孩子的監護權是不可能的,孩子和他之間只能擇其一
雖然我對他現任男友有點意見,不過我告訴她,只要她幸福就好了,我可以拋棄成見
鴻雁~
無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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